“Oh my god!”李佳琦声音商标被驳回!
“Oh my god,买它买它!”看到这句话,你大概会想到李佳琦卖力推销,呼唤直播间网友下单的画面。几个月前,李佳琦申请将这句口头禅注册成声音商标,不过近日被驳回了。
昨天(12月10日),南都记者注意到,李佳琦声音商标被驳回一事登上微博热搜。
天眼查信息显示,知名带货主播李佳琦持股公司曾申请注册的“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于12月4日被驳回。此前,李佳琦方面曾回应称,该商标系保护性注册。有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向南都记者分析表示,被驳回可能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缺乏显著性,更重要的是,这个申请里的词汇可能有不良影响。”
天眼查显示,2020年4月7日,上海妆佳电子商务公司申请注册这一声音商标。商标申请注册号为45217353,国际分类为广告销售。该商标摘要显示,该件商标以知名主播李佳琦人声念出“Oh my god,买它买它!”。语速较快,奔放有力,极具情绪调动性,声音具有极强的个人风格和识别度。
今年5月,李佳琦方面曾回应称,该商标系保护性注册,为了避免某些卖家恶意使用误导消费者。
天眼查显示,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电子商务,服装、箱包、鞋帽、皮革制品等。该公司由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由李佳琦持股49%。李佳琦同时也是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
该声音商标申请为什么会被驳回?
南都记者了解到,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此外,一段声音要想获准注册,既不能有不良影响、不能缺乏显著性,也不能和别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声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即是否能够使相关公众将该段声音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需要考虑声音的固有显著性以及获得显著性。声音商标的申请者想要证明其商标已经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往往会提交大量长期的使用、宣传证据。
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焱告诉南都记者,大部分的声音商标都被驳回,核准成功注册的案例并不多。这主要因为缺乏显著性,即消费者很难把一个声音当成商标,或有效区分不同声音。
以李佳琦的声音商标为例,消费者是看到李佳琦本人在推荐商品而去购买,而非仅仅是因为听到了他的这句口头禅。
此外张焱律师表示,李佳琦的声音商标直接表明了服务内容和目的,即向他人推销商品。对于这类商标一般很难被允许注册,“如果别的主播都不能用‘Oh my god,买它买它!’那又该怎么表示呢?”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声音商标中,“买它买它”是用来说服别人购买的,这个词用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属于直接表示服务的功能和用途,其认为,这不具备显著性。
据介绍,声音商标是2013年国家修订《商标法》时新设的,对显著性的要求很高。目前最有名的声音商标是腾讯在“提供互联网聊天室、信息传送”等服务申请的“滴滴滴滴滴滴”商标。“腾讯的社区早期也因为缺乏显著性被商标局初审驳回,商评委复审驳回,理由是‘嘀嘀嘀嘀嘀嘀’的声音较为简单。最后腾讯提交了大量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证据才获得了商标注册。”游云庭向南都记者解释。除缺乏显著性外,游云庭分析,该商标被驳回还可能是被认定违反《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有不良影响。
李佳琦声音商标申请被驳回,网红商标抢注该降温了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吴佳灵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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